2016年11月18-23日,博彩网站
王洪光博士应邀赴台参加由台湾大学哲学系主办的“哲学逻辑工作坊:条件句及相关问题”并参访阳明大学心智哲学研究所。本次工作坊是自2002年首次“两岸逻辑教学与学术会议”以来,两岸逻辑学者举办多次大型学术研讨会的后续。其以小而精、兼具前沿性与专业性的研讨会为主要目标,邀请两岸专研条件句之专家学者,针对条件句有关之逻辑、哲学理论、及相关问题实施研讨,期能藉此凝聚两岸相关人才,深化条件句研究,激发新颖研究与理论构想,并发挥国际影响力。研讨会邀请来自台湾大学、中正大学(台湾)、阳明大学(台湾)、交通大学(台湾)、台湾科技大学、东京大学(日本)、北京大学、南京大学、山东大学、南开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、华侨大学、华南师范大学等学术教育机构十八位学者发表及研讨,共分五场,安排在11月19-20日两天进行。王洪光博士在会上发表了题为“论modus ponens的反例”的报告,时长共三十分钟,在答问环节与提问者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。
11月21-22日及23日上午,王洪光博士应邀访问阳明大学心智哲学研究所,旁听哲学、逻辑学相关课程并参加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学术汇报,同时也与所长王文方教授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学术会谈,并邀请王文方教授与12月至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访问讲学。
摘 要
在“论modus ponens”一文中,我从温和双真论的哲学立场出发,考察了modus ponens(MP)在不相容语言的超相容性逻辑中的有效性问题,结果是接受其在以悖论逻辑(LP)为基底的逻辑中不是一个有效的逻辑规则,赞同通过LP的多结论逻辑扩充来说明日常“类MP”推理行为的合理性。其实,即使不将日常语言考虑为不相容语言,也就是说,不考虑MP在超相容性逻辑相关语义下失效的情况,MP的有效性依然遭到质疑,尤其是考虑MP对直陈条件句的应用。影响比较大的反例来自于Vann McGee的“A Counterexample to Modus Ponens”(1985),他提出:对于一个具有形式“若A,则若B则C”的直陈条件句,有可能在此条件句及其前件为真的情况下,根据MP得出不可接受的结论。尽管McGee通过发现日常语言中形如“A$B"C”与“A"(B"C)”的条件句的等价特征给出解决,不过由于“"”在强度上介于严格蕴涵和实质蕴涵之间,通过语义分析,推理规则“A$B"C蕴涵A"(B"C)”(Exp)与MP不能同时成立,McGee而最终将走向对MP的抛弃。E. J. Lowe(1987)和 Bernard Katz(1999)分别对McGee的反例给出批评与反驳,意欲捍卫MP作为基本逻辑规则的有效性。Katz反对Exp是一个可接受的规则,Lowe和Katz均认为在McGee的反例中,对直陈条件句各蕴涵联结词的使用是不一致的。直陈条件句中对蕴涵理解的复杂情况将参考Gilbert Harman在“Logic and Reasoning”(1984)中对逻辑与推理、逻辑规则与信念修正规则等所作出的区分。根据Harman,并不存在与MP作为逻辑规则相对应的信念修正规则,即MP作为推理规则并非普遍成立。Harman这种区分的好处是,就本文所分析的例子而言,无论是MP相对于直陈条件句的反例,还是对反例的反驳,都是合理的。也就是说,一方面,McGee的反例并未破坏MP作为逻辑规则本身的有效性;另一方面,Lowe和Katz对反例的反驳进一步显示了语法形式与逻辑形式之间的差异。

与阳明大学心智哲学研究所所长王文方教授在其办公室合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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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王洪光